Gate News 消息,4 月 2 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委托投资虚拟货币引发的民商事纠纷。原告魏某某通过网络结识被告李某、胡某某后,将资金转给李某,委托其与胡某某共同进行虚拟货币投资操作。前期投资产生部分收益,原告参与了分红。后原告因急需资金要求返还投资款未果,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本案基础法律关系应为委托合同关系,向原告释明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讼存在较高败诉风险,同时向被告方指出双方确实存在委托投资关系,若进入委托合同纠纷诉讼,被告极有可能承担返还责任。经调解,原告撤回对胡某某的起诉,由李某向原告返还投资本金,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