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需要行使公共权力的人是由人民决定的,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权力。当定义政治游戏规则的过程排除公民参与时,这一基本真理就会受到威胁,就像最近在墨西哥关于选举改革的谈判中所发生的那样。正如思想家法比安·马泽伊(Fabián Mazzei)和其他分析人士所指出的,当这些宪法变革在参与者合法性不确定的闭门会议中讨论时,结果会导致一种难以弥补的根源性赤字。执政联盟——由 Morena、墨西哥绿色生态党和劳动党组成——已证明拥有足够的票数推动宪法变革,无需与少数派力量达成共识或进行谈判。但公众应当关心的问题是:既然议会多数如此稳固,为什么要避免公开讨论?答案似乎忽略了现代民主的一个基本原则:一项规范的社会接受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制定过程是否透明、多元和制度化。## 当多数人拒绝真正的协商作为一个制度性论坛,国会旨在让不同观点对抗并转化为法律,但它似乎已变成了一个简单的程序性机构。那些仅仅依靠选举结果来辩护这种立法方式的人,忘记了反对党总共获得了四成的选民票数。这一重要比例要求参与制定未来政治竞争规则的过程。关于多名议员代表制和公共资金等问题的紧张局势表明,存在深刻的分歧。将这些分歧隐藏在私下谈判中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将问题转入阴影之中。德国法学家恩斯特-沃尔夫冈·博肯福尔德(Ernst-Wolfgang Böckenförde)曾指出,民主的合法性在于能够将关于行使权力的决策重新引导回人民。当人民被排除在辩论之外时,合法性就会变得贫乏。## 只有共识才能产生合法性自1990年以来的墨西哥经验显示,最重要的选举改革正是由反对派推动或通过广泛的政治力量谈判而产生的。这并非偶然:很少有事项比制定民主竞争规则更需要合法性和共识。智利宪法学家费尔南多·阿特里亚(Fernando Atria)认为,这种民主合法性具有双重维度:一是以全民意志为基础的实质性维度,二是承认这种意志必须通过代表来表达的组织性和个人性维度。如果所有涉及公共权力行使的决策都必须能够回归人民,那么基本条件是行使这些权力的人必须由公民决定。暗中制定的选举改革,即使在形式和法律上有效,也会缺乏如此重大变革所必需的民主合法性。## 为什么强加的改革会侵蚀信任?诸如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卡洛斯·尼诺(Carlos Nino)和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等法律和民主思想家强调,忽视真正协商的制度最终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当过程被视为一种模拟时,规范虽然在法律上有效,但对重要的公众群体而言缺乏合法性。在选举方面,这种合法性缺失尤为敏感。它侵蚀了对组织政治竞争规则的信任。一项源自真正协商过程的改革,即使其结果存在分歧,也具有集体建构的优势。被强制推行的改革,无论其多数票多么坚实,从一开始就面临着难以用时间弥补的不信任。真正的挑战不在于统计票数,而在于认识到民主转型不仅仅需要数字上的力量:它还需要所有重要声音都能真正参与到其构建中。只有这样,选举改革才能不仅仅是合法的,而是真正具有民主性质的。
没有真正讨论的选举改革的悖论
民主需要行使公共权力的人是由人民决定的,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权力。当定义政治游戏规则的过程排除公民参与时,这一基本真理就会受到威胁,就像最近在墨西哥关于选举改革的谈判中所发生的那样。正如思想家法比安·马泽伊(Fabián Mazzei)和其他分析人士所指出的,当这些宪法变革在参与者合法性不确定的闭门会议中讨论时,结果会导致一种难以弥补的根源性赤字。
执政联盟——由 Morena、墨西哥绿色生态党和劳动党组成——已证明拥有足够的票数推动宪法变革,无需与少数派力量达成共识或进行谈判。但公众应当关心的问题是:既然议会多数如此稳固,为什么要避免公开讨论?答案似乎忽略了现代民主的一个基本原则:一项规范的社会接受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制定过程是否透明、多元和制度化。
当多数人拒绝真正的协商
作为一个制度性论坛,国会旨在让不同观点对抗并转化为法律,但它似乎已变成了一个简单的程序性机构。那些仅仅依靠选举结果来辩护这种立法方式的人,忘记了反对党总共获得了四成的选民票数。这一重要比例要求参与制定未来政治竞争规则的过程。
关于多名议员代表制和公共资金等问题的紧张局势表明,存在深刻的分歧。将这些分歧隐藏在私下谈判中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将问题转入阴影之中。德国法学家恩斯特-沃尔夫冈·博肯福尔德(Ernst-Wolfgang Böckenförde)曾指出,民主的合法性在于能够将关于行使权力的决策重新引导回人民。当人民被排除在辩论之外时,合法性就会变得贫乏。
只有共识才能产生合法性
自1990年以来的墨西哥经验显示,最重要的选举改革正是由反对派推动或通过广泛的政治力量谈判而产生的。这并非偶然:很少有事项比制定民主竞争规则更需要合法性和共识。智利宪法学家费尔南多·阿特里亚(Fernando Atria)认为,这种民主合法性具有双重维度:一是以全民意志为基础的实质性维度,二是承认这种意志必须通过代表来表达的组织性和个人性维度。
如果所有涉及公共权力行使的决策都必须能够回归人民,那么基本条件是行使这些权力的人必须由公民决定。暗中制定的选举改革,即使在形式和法律上有效,也会缺乏如此重大变革所必需的民主合法性。
为什么强加的改革会侵蚀信任?
诸如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卡洛斯·尼诺(Carlos Nino)和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等法律和民主思想家强调,忽视真正协商的制度最终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当过程被视为一种模拟时,规范虽然在法律上有效,但对重要的公众群体而言缺乏合法性。
在选举方面,这种合法性缺失尤为敏感。它侵蚀了对组织政治竞争规则的信任。一项源自真正协商过程的改革,即使其结果存在分歧,也具有集体建构的优势。被强制推行的改革,无论其多数票多么坚实,从一开始就面临着难以用时间弥补的不信任。
真正的挑战不在于统计票数,而在于认识到民主转型不仅仅需要数字上的力量:它还需要所有重要声音都能真正参与到其构建中。只有这样,选举改革才能不仅仅是合法的,而是真正具有民主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