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关注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一些有趣的监管动态,似乎值得讨论。看起来他们终于开始采取更细致的方式来监管加密货币,而不是一味地用执法锤对待一切。



事情是这样的——在三月份,SEC发布了指导方针,详细说明了联邦证券法实际上如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加密资产。他们基本上将代币分为三类:数字商品、稳定币和数字证券。这实际上比我们之前面对的“一切都是证券”的笼统说法更具体。

但让我注意到的是他们为某些加密接口提供的宽限措施。委员赫斯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非常明确地表示,用于链上加密资产证券交易的前端界面和自托管钱包可以在不立即需要经纪-交易商注册的情况下操作。这当然有限制,但这代表了从以执法为先的策略向更宽松的方向转变的重要一步。

我认为这里发生的事情是,SEC终于承认并非所有加密货币的监管都必须一刀切。他们开始划清哪些实际上属于证券法的范畴,哪些不属于。更广泛的加密活动仍然需要遵守规则,但至少对这些规则的具体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关键是,这并不意味着整个行业都可以免于监管——SEC非常明确地指出,证券法仍然适用于数字证券。但对于那些不属于该类别的市场部分,现在有了更多的空间。这种监管上的清晰度,长远来看可能对生态系统是有益的,即使这并不是一些人期待的完全放松监管。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发展会如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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